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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通知
2023-11-15 10:00:55
来源: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阅读数:
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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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医保局、州医保事务中心:

为加强对甘孜州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安全、正常使用,保障医保零星报销票据审核结算业务的正常开展,州医保局结合医保经办业务实际,制定了甘孜州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管理制度及业务经办规程,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

1.甘孜州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管理制度;

2.甘孜州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操作规程。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

甘孜州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

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甘孜州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医保零星报销票据审核结算业务的正常开展,结合医保经办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强化督查、落实制度”的原则,确保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安全和使用。

三、州医保大数据与异地就医管理科负责建立系统运维服务机制,做好与系统硬件和软件供应商的联系对接,强化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各县(市)医保局、州医保事务中心应严格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使用管理,结合业务经办实际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并进行系统操作授权管理。各县(市)医保局负责辖区内经办机构及业务延伸乡镇的系统使用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州医保事务中心负责做好内部系统使用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五、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使用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对系统使用电脑、高清扫描仪或高拍仪做好日常保管维护,严格系统医保专用网络地址、登录账号和密码管理。人员离岗离职的应做好工作移交,及时联系做好登录账号注销。

六、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和设备机具从事违法活动。

七、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使用人员在使用系统办理业务过程中,如遇系统功能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处理,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八、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使用人员在使用系统办理业务时,应确保票据资料的真实、完整,不得遗失遗漏。应通过系统上传完成的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资料。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或电子收据、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资料,外伤住院还需提供住院病案首页、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九、各县(市)医保局、州医保事务中心应强化对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的使用,结合实际优化内部业务经办流程,有效提升经办时效。对参保人员提交的医保零星报销票据,在票据资料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应在收到票据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保待遇审核结算拨付。

十、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延伸乡镇使用的,乡镇医保经办人员在收到参保人员提交的医保零星报销票据后,应及时办理录入登记并联系县(市)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审核,县(市)医保经办人员核实无误后应及时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的应及时退回乡镇重新完善资料进行录入登记。乡镇医保经办人员应做好医保零星报销票据原始资料的登记存档,按要求定期将原始资料完整移交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归档管理。 

 

附件2

甘孜州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

操作规程

    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

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零星报销登记→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系统里面受理登记→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凭证审核→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复审→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零星报销明细录入→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明细审核→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复核→推送财务拨付。

    二、系统业务办理操作

(一)医保经办人员收单审核后登录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业务基础待遇”模块选择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的零星报销登记,登记后进入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

(二)在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系统),首次登录时需要修改账号密码。系统网址:http://10.170.0.242:9900/ocr/login.html。

    (三)受理登记:新增受理登记

1.在新增受理登记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按钮,页面自动跳转到参保人基础信息页面。

2.核对参保人信息,若多条住院信息时需要选择下拉框的目标住院号再继续核对页面信息。

3.核对参保人信息包括住院总金额及入出院日期等,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登记办理成功,登记办理流程结束。

4.若不点击【保存】按钮,点击【下一步】按钮也可以直接保存成功并自动进入凭证上传页面

    (四)凭证上传:上传参保人报销凭证

用户可根据实际操作进行选择上传方式和材料类型,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对刚刚上传的凭证进行识别和匹配。

    1.文件类型(电子版)方式上传:

    1)选择【明细/发票/病案/其他】的凭证类型。

    2)选择【本地文件】的上传方式。

    3)点击【选择文件】按钮,在弹出的文件夹中找到存放明细清单的存放路径并选择文件进行上传。

    4)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5)系统提示提交成功,文件类型的凭证上传流程结束。

2.扫描仪或高拍仪扫入(纸质版)方式上传:

    1)选择【明细/发票/病案/其他】的凭证类型。

    2)选择【扫描仪扫描】的上传方式。

3)选择扫描仪或高拍仪型号。

4)确认扫描仪是运行状态后,在页面上点击【打开扫描仪(高拍仪)】按钮。

    5)提示打开成功后点击【扫描凭证】按钮。

    6)扫描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7)系统提示提交成功,扫描仪或高拍仪扫入的凭证上传流程结束。

(五)受理登记:打开受理登记列表,等待工单状态显 “审核中-识别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进入凭证审核。

(六)凭证审核:从待审列表进入审核页面,核对项目有无多识别或漏识别的情况,如果有则需要点击“手动勘误”后画框重新识别。在此页面一定要核对单价数量和金额是否正确,且票据上的项目是否都识别了。

(七)凭证复审:初审提交后的工单会进入到复审环节,复审可以对明细进行增删改等操作,复审的操作和流程基本和初审环节一样,复审审核不通过的可以驳回工单至初审环节,初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至复审,由复审人员再次审核。

(八)历史报销列表:复审提交后的工单会进入历史报销列表,意完成了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审核系统内的有工作。进入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完成明细录入直预结算到推送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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