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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7
2026-08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关于《甘孜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延长有效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征集时间:2026-08-27 至 2026-09-02
《甘孜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甘府发〔2021〕14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将于2026年10月31日有效期满。为更好有效衔接国家、省职工医保政策调整变化,根据工作需要,拟将《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现就《办法》延长有效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6年9月2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在线征集方式或电子邮箱反馈至州医保局。
联系电话:0836-2861553
电子邮箱:zcfg2861553@163.com
通信地址:康定市下桥工商大厦2楼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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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参保人员不规范住院政策宣传指南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共同的“救命钱”,不规范住院行为不仅会挤占宝贵的医疗资源,让真正需要住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难以获得床位,还会直接侵蚀医保基金的安全底线,最终损害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一、明确需抵制的不规范住院行为
1.低标入院/诱导住院:明明仅需门诊治疗的常见病、慢性病、健康体检,却为了多报销,或被医疗机构“车接车送、包吃包住、返现送礼”等小利诱惑,主动要求或参与住院。
2.挂床/虚假住院:办理住院手续后不在院、不配合诊疗,出现“人床分离”“白天输液晚上回家”的情况,甚至完全没有实际诊疗行为,仅靠虚构病历套取医保报销。
3.冒名住院:将本人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出借给他人冒名住院,或是请他人顶替自己住院,冒用身份骗取医保待遇。
4.隐瞒事实骗保:因工伤、交通事故、第三方伤害等本应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申请医保基金支付;伙同医疗机构伪造病历、化验单、出院小结等材料骗取报销。
5. 分解住院:为了规避单次住院报销限额,在病情无需转院、出院的情况下,通过重复入院、假出院、违规转科等方式拆分住院过程,套取多次医保结算。
二、违规行为的明确后果
1.医保部门将依法追回违规报销的全部医保基金,取消本次违规费用的报销资格。
2.暂停参保人3-12个月的医保联网结算待遇,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行承担。
3.相关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影响后续医保待遇享受、公共服务信用评定。
4.情节严重、涉嫌欺诈骗保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参保人的正确就医指引
1.理性选择就医方式:严格遵循临床诊疗规范,听从医生的专业建议,符合门诊治疗指征的疾病优先选择门诊就诊,充分利用门诊统筹、长期处方、慢病保障等政策,无需盲目选择住院。
2.坚持实名就医: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不转借、不冒用,入院时主动配合医疗机构完成身份核验,确保“人、证、床、病历”四相符。
3.如实告知就医信息:就诊时主动、准确告知受伤原因、既往病史等关键信息,不隐瞒第三方责任的意外情况,不协助医疗机构伪造诊疗材料。
4.主动参与监督:如果发现身边存在诱导住院、挂床住院、收费与病情不符等违规线索,可以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经查证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可获得200元至20万元的奖励,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您的每一次理性就医选择,都是为真正有需要的患者留出一张救命病床;你的每一次主动监督,都是在守护全家人的医保权益。让我们共同抵制不规范住院行为,携手维护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守好全体参保人的共同“看病钱”。
甘孜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宣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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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法律顾问比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择优选取1家律所代理我单位2026年度法律顾问项目。经过比选现确定四川民苑律师事务所作为入围律师,现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及理由。
联系人:阳女士 联系电话:0836-2818662
地 点:康定市工商大厦二楼甘孜州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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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比选延期的公告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比选原定报名及递交比选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30,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报名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16日17:30,递交比选资料延期至2026年6月16日17:30,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联系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工商大厦2楼
联系人:阳群,联系电话:18919548682
甘孜州医保局
2026年6月11日
05
2026-06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开比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1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我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每年人民币3万元,含下述第二条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代理听证、诉讼或仲裁案件,另行计费)。
二、服务内容
(一)根据我局日常业务需要,解答法律问题。
(二) 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支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等的论证、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合法性审查报告》。
(三)参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审查、修订,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四)参与我局重大事项的决策或重要合同的谈判。
(五)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我局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六)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其他由我局提出、双方协商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四、法律顾问资质条件
律师事务所承担我局法律顾问工作,由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一)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3年以上,在康定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配合我局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所选派律师需具备: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验优先。
三、比选申报材料要求
1.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包括:
2.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
2.2 2023年至今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及双方盖章页)。
2.3 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清单、律师简历及其相关资质证件及资质资格情况。
2.4 法律顾问服务报价情况(本项目最高限价3万元)。
2.4 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的情况说明。
2.5 针对各类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文件审核等提供承诺时限。一般性文书审查应不超过 2 个工作日,复杂性文书审查应不超过7个工作日。
3. 比选申请材料需按以上顺序装订密封后(密封封面盖章并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提交至我局规划财务科,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四、比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30(北京时间),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承诺书(见附件1)
2.比选报名信息递交表(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有意愿参加项目比选的律师事务所可将报名资料打印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以下邮箱:1627013552@qq.com。
五、比选申请书递交方式
1.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17:30(北京时间)。
2.递交比选申请书方式:可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我单位,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六、比选评审
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后,我单位另行确定评审时间,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申报律师事务所服务报价、人员配备及资格、类似业绩等因素综合评议,择优确定,评审结果详见我单位网站。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工商大厦2楼
联系人:阳群,联系电话:18919548682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必须报名信息递交表
甘孜州医保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