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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专题宣传之个人骗保典型案例曝光
2022-04-11 03:12:20
来源: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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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专题宣传之个人骗保典型案例曝光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为严厉打击个人欺诈骗保行为,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甘孜州医疗保障局选取了4件个人骗保典型案例(部分案例为其他市州典型案例),涉及冒名就医、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虚假票据转卖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上述非法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切身利益,侵占了其他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他们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保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核实,2018年3月24日至4月23日,雅江县参保人员泽某某姆冒用同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泽某拉姆医保卡在雅安市人民医院住院结算,骗取医保基金1.04万元。因参保人泽某某姆已故,医保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泽某某姆家属建档立卡贫困户泽某拉姆进行批评教育,并追回泽某某骗取的医保基金1.04万元。

案例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王某,甘孜州康定市退休职工,2017 年、2018 年在重庆市巴南区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利用多地参保进行重复报销住院费用,涉嫌骗取医保基金1.43万元,因王某已故,医保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43万元。

案例三:使用虚假票据报销

州电信公司退休参保人员多某,向州医保局事务中心提供其在四川省人民医院的住院票据进行报销经核实为假票据。鉴于参保人员多某为初犯且骗保未遂,医保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责成州电信公司对多某骗保行为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案例四: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某地医保部门接到反映席某某多次使用本人和他人社保卡购买并出售药品的案件线索后,立即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参保人席某某多次使用本人及其丈夫社保卡在某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并将药品出售。经询问,席某某承认违法事实。经核算,查实席某某累计骗取医保基金48881元。医保部门依法责令席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48881元,处骗取金额2倍9776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146643元。人民法院依法对席某某作出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甘孜州医疗保障局郑重提醒每一位参保人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依规使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不出租、不出借,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他人或定点医药机构有骗保行为的,请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相关链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专题宣传之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