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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医保局六项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救治工作
2020-01-29 10:07:41
来源: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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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省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发挥医疗保障系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近日,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做好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举措,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坚决打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及时研究制定项举措,做好医保系统对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兑现,先后下发了《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二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中涉及四种药品和一个诊疗项目由原来的自费调整为临时报销,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了修改调整。同时确定专人负责医保系统库维护及监测工作三是加强经办指导,严格执行临时医保支付、先采购后备案、先救治后结算、异地就医不调减支付比例、疫情医疗费用不纳入总控等政策规定,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两个确保要求针对全疫情防控情况,全州医保系统24家定点医疗机构预拨1350万元医保基金予以保障加大对全州零售药店、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12种药品和口罩、消毒液商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价格监测,严防恶意涨价扰乱市场行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人数、医疗费用、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支出等情况,确保全医疗保障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有力有效。

下一步,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将积极配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定点医院、药品采购平台的联动沟通机制,确保各项救治保障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将组织各县(市)医保部门对辖区内选点监测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情况进行及时预警波动。对监测发现的价格异常情况,查实的违规定点零售药店将按照医保服务协议及时追回医保资金、扣处违约金;对情节严重的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或直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服务协议定点。